枸杞是中宁县对外开放最靓丽的一张“红色名片”。为进一步加强“中宁枸杞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,充分发挥“中宁枸杞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品牌带动力,依法保护生产者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力促枸杞产业转型升级,近日,中宁县出台了《“中宁枸杞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》,该办法于2017年4月7日正式颁布施行。
《“中宁枸杞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》共五章三十一条,包括总则、商标的使用条件、商标的使用、商标的保护和附则。该办法规定使用“中宁枸杞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自建或对接200亩以上基本连片的标准化枸杞原料生产基地、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、经营许可证、使用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等8项条件方可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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